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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税务稽查都要查哪些方面? 1、收入方面:主要是查该入帐的是否全部入帐,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。 2、成本方面: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,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。 3、费用方面:主要是计提项目是否符合规定,是否有多提情况存在(特别是与工资有关的项目);列支渠道是否正确(特别是与福利费项目有关的);按实扣除项目是否计算正确(特别是招待费项目); 4、缴税方面:除主税种要核查外,还有其他的小税种是否都已按规定缴纳,如房产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印花税、土地使用税等等。 二、对于偷税如何处罚? 1、偷税未构成犯罪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税款,并处所偷税额5倍以下罚款。 2、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%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,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,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,由司法部门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金。 3、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%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,由司法部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罚金。 三、对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? 对纳税人欠税并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手段,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四、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如何处理?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 |